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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局长:非法证券活动手软就是失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22
———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就整治非法证券活动答记者问

  记者:2008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个通知对深圳市的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什么意义?

  张云东:新年伊始,四部门就联合下发《通知》,体现了执法监管部门对整治非法证券活动的重视和决心。《通知》及时明确相关政策界限,解决了实践中存在的诸如罪与非罪如何判断,擅自发行股票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如何区别认定等问题。对解决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遇到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具有非常积极的指导意义。

  深圳证监局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支持下,近几年对深圳辖区非法证券活动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主动、及时地查处了一些重大非法证券活动。但我们也注意到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通知》的下发有利于证券监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有利于后续追究违法行为人的责任,真正做到“罚当其罪”,进一步震慑非法证券活动组织者。我相信2008年在《通知》精神的指导下,深圳市非法证券活动必将得到有效遏制。

  记者:深圳证监局多年来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绩。2007年共开展了三次集中联合执法行动和集中宣传活动,共计查处10家非法机构和窝点,并且查处了一批大要案,您认为成功经验是什么?

  张云东:我认为深圳辖区内整治非法证券活动的成功经验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整治非法证券活动的根本目的,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打早打小”的原则,对非法证券活动的打击绝不手软。非法证券经营活动都是通过诱骗群众投资进行的,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资本市场上的中小投资者。

  所以,对任何非法证券经营活动手软就是证券监管部门的失职。深圳证监局多年来始终力争将非法证券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在深圳市政府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深圳证监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极大地提高了整治非法证券活动的效率。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圳证监局与深圳市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在整治非法证券活动中多次联合执法,各职责部门分工明确,通过实际操作初步形成了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做到了既有分工,也有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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